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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戶證明、除戶謄本是什麼?申辦前記得先申請死亡登記
有些人第一次聽到「除戶證明」這個詞時,會皺起眉頭問:「所以這是什麼意思?是不是辦完死亡登記就自動有了?」事實上,不少家屬直到需要辦理銀行帳戶註銷或申請補助時,才發現還得跑一趟戶政事務所補文件。這不是誰的錯,而是資訊太過分散,也沒有人在你哀傷的時候,清楚地告訴你接下來該怎麼做。
這篇文章會用白話方式,帶你搞懂「除戶證明」和「除戶謄本」的差別、辦理流程、常見誤會,以及如何一次申請到位,避免臨時補件的困擾。
除戶證明是什麼?申請來做什麼用?
最常見的場景,是在辦理銀行帳戶終止、保險理賠、或是電信停用時,對方會要求你提出「除戶證明」。這時候你可能會想:「那我有火化證明不就好了?」結果一問,對方只說:「還要一份戶政機關開立的除戶證明喔。」
所謂除戶證明,就是戶政單位針對某人已辦理死亡登記並從戶籍中除戶後,開立的一張簡明證明文件。它不會列出全戶戶籍資料,只會註明:「此人已除戶,原因為死亡」。對多數單位來說,這就夠了。
除戶謄本是什麼?跟除戶證明差在哪?
除戶謄本其實指的就是除戶證明,在除戶謄本會列出死者的基本資料、出生死亡時間、戶籍異動記錄、原戶籍地址與除戶紀錄,是具法律效力的戶籍證明文件。適用在任何需要查核完整戶籍內容的程序上,辦理除戶謄本前要記得辦理死亡登記!
申請徐戶證明前記得先申請死亡登記
提醒一定要先進行死亡登記,目前有法律規定超過期限會進行罰錢,死亡登記需在死亡發生日30日內進行辦理。若沒在法定期限內辦理完成會處以新台幣300元—900元以下的罰鍰。
法定申報期間:30天內
逾期天數
罰鍰
無正當理由不於法定期間申請之罰鍰
逾1日以上15日以下
300元
逾16日以上30日以下
500元
逾31日以上180日以下
700元
逾181天以上
900元
經催告仍不申請者
900元
9,000
10,300
辦理死亡登記(除戶)應準備文件
要到任一戶政事務所,都可以申請,不必限定戶籍所在地。你也可以委託他人代辦,或使用線上戶政系統辦理。
辦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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