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潮州第三公墓第二座納骨堂(潮遠堂)資訊!屏東納骨塔、靈骨塔資訊整理!
最近幾年火葬已逐漸普及,民眾因塔位費用大多選擇公立的納骨塔,而屏東潮州納骨塔在2021年時,預估現有納骨塔在三年後將額滿,於是在2021年屏東潮州鎮開始興建第三公墓第二納骨堂(潮遠堂),預計在第三公墓原納骨堂旁興建第二納骨堂,新建納骨堂預估估可容納1.7萬個櫃位足夠使用25年,並於2023年2月啟用。
松興生命禮儀整理的屏東潮州第三公墓第二納骨堂的資訊,看完這篇文章就能快速了解屏東潮州第三公墓第二納骨堂的資訊。
屏東潮州潮遠堂入堂應備資料
- 除戶謄本(死亡證明書)
- 起掘證明書(遷移墓址時須附,本所公墓免附)
- 申請人身分證(委託時出具委託書)
- 相關優惠身份佐證資料(詳如下列相關檔案之各堂收費辦法及參考表)
- 如為申請長生位者,第1、2項免附
屏東潮州潮遠堂收費標準
本鎮鎮民使用潮遠堂收費如下:
- 安置一樓第二、三、八、九、十、十一層者,每一骨灰櫃使用費新臺幣(以下同)四萬元整;安置二樓第二、三、六、七層者,每一骨灰櫃使用費新臺幣三萬七千元整;安置三樓第二、三、六、七層者,每一骨灰櫃使用費新臺幣三萬五千元整。
- 安置三樓每一骨骸櫃選擇第一、四層櫃位者,使用費新臺幣四萬七千元整;選擇第二、三層櫃位者,使用費新臺幣五萬二千元整。
- 一樓每一神主牌位本鎮鎮民使用費新臺幣六千元整。
- 選擇每一層樓骨灰櫃之最上層或最下層櫃位者,減收使用費新臺幣二千元整。
- 選擇每一層樓骨灰櫃之第四、五、六、七層櫃位者,加收使用費新臺幣六千元整。
- 夫妻櫃位每一骨灰櫃使用費,以單櫃二倍費用收費;申請夫妻櫃,其中一人領有身心障礙證明,則另一人可比照減收。
本鎮泗林、四春兩里里民使用潮遠堂減收百分之四十使用費;三星、崙東、興美、八爺、九塊五里里民使用潮遠堂減收百分之二十使用費。
非本鎮鎮民申請潮遠堂,比照本鎮收費加收百分之二十五使用費。
本鎮鎮民資格認定如下:
- 申請者現設籍居住本鎮滿一年以上,其直系血親、配偶欲進堂安置,能提出相關證明者,比照本鎮鎮民收費。
- 亡者死亡時設籍本鎮或亡者曾設籍本鎮滿五年以上而遷居他鄉鎮市死亡,申請進堂安置,能提出相關證明者,比照本鎮鎮民收費。
- 申請者曾設籍本鎮滿五年以上,現遷居他鄉鎮市,其直系血親、配偶欲進堂安置,能提出相關證明文件者,比照本鎮鎮民收費。
本鎮泗林、四春、三星、崙東、興美、八爺、九塊七里里民之資格認定,依前條規定辦理。
凡本鎮鎮民符合下列規定者,免收或減收使用費:
- 凡設籍本鎮之現役軍人因公作戰、演習死亡,其骨骸或骨灰欲使用潮遠堂者,免收使用費。
-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列冊各款、各類死亡之低收入戶免收使用費,惟限使用每一層樓骨灰櫃之最上層或最下層櫃位,適用本標準之使用者進堂後,不得更換位置,遷出者不得再依本標準申請免費使用。
- 本鎮領有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證明之鎮民,減收本鎮收費百分之三十使用費。
- 具免收或減收使用費身分者,應提出相關證明文件辦理,進堂程序完成後,不得變更。
安置本鎮第二公墓納骨堂與第三公墓第一座納骨堂之塔位及神主牌位遷往潮遠堂者,減收潮遠堂百分之二十使用費。
資料來源:屏東潮州鎮公所
屏東潮州潮遠堂地理位置
地址:920屏東縣潮州鎮潮義路40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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